民营经济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对于民营市场主体来说,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,法律是最根本的保障。新时代十年,党中央、国务院出台了加强产权保护、激发企业家精神、支持民企改革发展、推进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等一系列政策文件,浙江、山东、广东、辽宁等多地制定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,在营造更好发展环境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,迫切需要将这种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、较为成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,让法治成为新征程中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定心丸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,强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促进“两个健康”。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,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,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。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对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、促进“两个健康”意义重大、影响深远。今年全国两会,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了《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》,建议立法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:
一是明确促进民营经济的六项基本原则: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,做到地位平等、共同发展、公平竞争、互惠合作、平等监管与平等保护。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,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,同等受到法律保护,实现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。
二是促进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。禁止宏观调控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歧视民营企业,保障企业的发展靠市场自由选择。
三是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。规定竞争中性原则,产业政策的制定不能违反竞争政策,不得歧视民营企业。既要制裁不正当垄断行为,也要打击不公平竞争行为。
四是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互利合作。允许与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基于平等自愿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开展合作,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,助推国资国企改革,促进民企健康发展。
五是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监管。实施对各类企业平等一体监管,杜绝选择性执法。遵守主体法定、职权法定、程序法定与证据充分等法治政府原则,确保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有机结合,实现以监管促发展。
六是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。涉民营企业案件裁判严格依法办理,坚持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反对国有企业打“英雄牌”,反对民营企业打“悲情牌”,反对跨国企业打“霸王牌”,合同争讼解决坚守契约精神。
七是明确各级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。将保障、促进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,为民营经济营造亲清政商关系。落实法治政府与诚信政府要求,将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幸福感、获得感与安全感纳入政务诚信建设考评体系。
八是建立监委机关对公职人员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专项监察制度。破解不清不亲、只清不亲、只亲不清等政商关系难题,重点查处消极不作为、向民营企业索贿受贿、擅自撕毁招商引资合同、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。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必须具备法律依据,严格遵循法定程序。
九是明确司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法治要求。将侵害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冤错案件纠偏纳入法治轨道。严格区分并切割企业犯罪与企业家个人犯罪,引导企业加强刑事合规体系建设。追究企业家刑责时,甄别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法人财产、股东股权与公司法人产权、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个人财产之间的边界,避免一人犯罪殃及整个企业或企业集团。企业家个人涉嫌犯罪的,司法机关采取查封、扣押和冻结措施限于个人财产,不应包括公司财产。
来源:中华工商时报